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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2014-11-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通识教育,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知识领域,注重性情和素质的培养,加强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的交融,增进对自身、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为学生继续学习和多向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学校制订出台了《济南大学关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精神以及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条件

(一)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符合通识教育理念和学校《意见》的要求。

(二)课程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和培育精神,而非讲授知识细节,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一门课一般为1.5或2学分,并在一学期内完成。

(三)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已经独立承担过相应课程的我校

正式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四)课程申报可以不局限于教师专业限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或特长的教师均可申报。

(五)课程开讲时间为2015年春季学期,并保证今后每学期在东西校区至少开课一

次,核心课程建设需经过至少两学年的实践后方可申请验收。

二、课程域设置及立项范围

(一)课程域设置。《意见》将我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划分为文化传承与文明对话、人文与艺术、社会探究与批判性思维、科学与技术、生涯发展与生命关怀等五个课程域。凡申报的课程应归属于其中某一个课程域。

(二)课程立项范围。学校将采取遴选立项、期满验收、定期复评、不断更新的方法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予以重点建设,在公平竞争的机制下逐渐推出一批具有济南大学特色的名师名课。立项课程来源,一是从原有全校骨干通选课中精选符合要求的课程,二是结合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和学校特色设计新的课程。所有课程面向全校招标并组织专家评审筛选,以两学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根据教学需要和检查评估的情况,不断增设和淘汰。

为使申报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学校拟订了第二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供教师申报时参考。

三、有关立项数额、程序等的说明

(一)本次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数量拟控制在30门左右。

(二)凡申报课程应经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审批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每门课程须提交一式两份的纸质版《济南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2),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办公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eo_shaoh@ujn.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82761206。

(五)学校将于12月初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经过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六)要求各教学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教师参与申报。对于通过立项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校将给予每门课程1万元的建设经费。各教学单位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将被作为重要评估指标纳入到学校的年终教学质量排名奖励工作中。

附件:1.济南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实施意见

2.济南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济南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附件.doc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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