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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11-06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以及《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更为全面总结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深入挖掘学校在深化本科教学中的优势和特色,力争培育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成果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生受益为根本,需求为导向,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行业发展需求。

2. 成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明显成效,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成果支撑材料丰富,属于国内、省内、校内首创或部分首创,体现创新性和实效性。

3. 成果要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经过长期的教育实践凝练、检验,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4. 成果要注重申报新形态教学成果,围绕“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落实“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科教融合、专业认证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二、申报范围

成果应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 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在全面推进思政课程建设,加强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思政教师队伍等方面的成果。

2.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及特色,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的成果。

3. 学科专业建设。聚焦国家一流、省一流专业建设,对接新旧动能转换以及产教科教融合等方面的成果。

4. 课程建设。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标准在课程资源、教学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 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基于能力培养和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学生深度学习的教学策略研究,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取得智能教育新形态成果等。

6. 实践教学改革。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校企合作培养育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7. 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在教学管理信息化、校二级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质量标准建设、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模式。

8. 素质教育改革。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推动高校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工作开展落实中的新举措新方案

9.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围绕科学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等方面形成的成果。

其他方面。紧扣“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的新要求,紧扣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拟申报成果进行认真梳理、整合,挖掘特色和亮点。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成果为2017年及以后完成(省级项目为2015年及以后完成),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 本次评选不接受往届已参评且无进一步改革和创新的成果的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但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2-4年间有明显进展,且取得重大成果,可以再次申报,申报时请注明(标注在推荐汇总表中)。

3.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者,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或教学辅助工作的经历;主要完成单位应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教学单位。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四、奖项设置与数

2019年度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拟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65项左右,其中特等奖5个左右,一等奖10个左右,二等奖20个左右,三等奖30个左右。

五、评选程序

1. 指标分配。各学院推荐的特等奖、一等奖成果数量及二、三等奖成果评选数量按照学院教师数、近年来学院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率及近两届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数量综合考虑(详见附件3)。

2. 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统筹规划成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择优排序推荐特等奖、一等奖成果。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特等奖、一等奖成果获奖名单。申报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须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准备5分钟的PPT)。

4. 学校公示。拟获特等奖、一等奖成果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返回学院。

5. 学院评审。学院根据二、三等奖成果的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完成二、三等奖成果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学校。

6. 公布。所有拟获奖成果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公布。

7. 表彰奖励。评选公布的获奖名单将按照《济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济大校字〔2014〕36 号)给予奖励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准备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做好以下基本材料的准备工作:

1.《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电子版)(特等奖、一等奖)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为PDF版本。

2.《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一式1份;电子版为EXCEL版本。

3. 成果总结报告及有关评奖支撑材料一式(纸质版)1份;成果总结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评奖支撑材料应包括成果鉴定书、成果推广利用证明等。

4. 教学成果为教材的,准备2本(套)样书。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5日(周)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胡杨;联系电话:82765805;Email:eo_huy@ujn.edu.cn。


附件1: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济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各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指标分配表


                                                                                                                   济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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