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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本科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0-01-03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第七届教学督导员两年聘期即将届满,根据《济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652 号)(以下简称《规定》,附件1)要求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教学督导员换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学校督导员队伍建设坚持校院两级、专兼结合的原则。

(一)学校督导组由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组成,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直接管理。其中,现有专职督导8名,由学校直接聘任;兼职督导员数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届计划选聘40名左右。学校督导组下设若干工作组,根据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安排开展工作。学校督导组设组长1名,各工作组设组长1名。

(二)学院督导组对院长负责,由学院管理,接受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指导和监督。根据学院教师总量及工作需要,学院督导组成员5-10人左右,含组长1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督导组成员兼任学院督导组成员,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由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担任

二、任职条件

根据《规定》要求,教学督导员选聘条件为:具有良好的师德,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学校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身体健康;教学质量评价位次应位于学院前50%

具有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聘:具有教授职称;长期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励或称号,或主持过省级教研立项;在教学管理、教研教改、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或突出业绩。

三、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组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督导项目及任务。

学校督导组:全面监督学校教学秩序,重点关注新人、新课、两头、典型督导,以及因评奖、晋升及其它需要进行的评价工作;采用一对一帮扶指导、集体培训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通过听课、巡课、师生座谈会、专项督导等方式,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教学环节与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并帮助整改;监督、指导和检查学院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学院督导员组:统筹规划、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定期向学院领导和学校督导组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推荐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其在稳定学院教学秩序、保证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的作用,全面了解教学各环节的实施,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进行检查与评价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教务处将学校督导组和学院督导组督导情况定期以督导简报形式在全校公布。

四、管理考核

学校督导组成员由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学院督导组成员由各学院参照学校规定自行进行管理、考核。

学校将根据当年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优秀教学督导员、优秀学院教学督导组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选聘程序

(一)学校督导组成员由学院推荐1-3名候选人,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择优选聘,并颁发证书,聘期为2年。

(二)学院督导组成员由学院组织选聘,报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备案。

为做好此次督导员选聘工作,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教学督导工作,各学院应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师,推荐人选及选聘结果应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六、材料报送

申报校级教学督导员的教师需填写《济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进行审查、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济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将本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填写在《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表》(附件4)中。2020112日前,各学院将以上三个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o_huj@ujn.edu.cn,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联系人:胡静,电话:65747

 

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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