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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2021年度“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1-04  点击:

各学院:

为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济南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济大校字〔2014〕36号)精神,现开展济南大学2021年度“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各项要求,做好此次评选组织、申报工作。

一、评选条件

1.本年度(年度均指学年,以下相同)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教学大纲、课件、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相关教学资料规范。

3.本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处于所在学院前40%,且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包括本科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处于所在学院前50%学院教师基数为同时具有学生评教和学院评教人数,以评教管理系统为准

4.本年度未出现教学事故。

5.本年度调停课不超过三次

6.本年度未出现其他违反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选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

2.各学院审核后,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3.各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4.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21月8日前提交《2021年度“本科教学贡献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2021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排名表纸质版(院长签字、盖学院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科(行政楼307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请各学院于20221月8日前将候选人本科教学工作量明细及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静    

电话:82765747

邮箱:eo_huj@ujn.edu.cn



教务处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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