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七届“优秀教学奖”和“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0-1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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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按照《济南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济大校字【2014】36号)、《济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和《济南大学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七届“优秀教学奖”和“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优秀教学奖”推选条件

1.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连续满三年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未曾获得“优秀教学奖”的我校教学岗教师。

2. 积极从事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3. 近两年平均评教成绩位于本学院前30%。

4. 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

5. 近两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6. 教学大纲、课件、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相关教学材料规范。

(二)“青年教学能手”推选条件

1.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两年及以上,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未曾获得“青年教学能手”的我校教学岗教师。

2. 积极从事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3. 近两年平均评教成绩位于本学院前30%。

4. 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学院平均工作量。

5. 近两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6. 教学大纲、课件、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相关教学材料规范。

二 、评选程序

1教师本人申报,提供参评所需的相关材料。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推选条件及名额分配提出本学院“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学院评选小组成员和推荐人选名单都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候选人名单。

4教务处组织“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候选人参加现场教学观摩评比。讲课内容现场从其讲授课程单元中随机抽取。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候选人的教研教改情况进行评审。

6教务处根据评教成绩、教学观摩评比及教研教改情况,其中“优秀教学奖”按3:4:3的比例计算出参评教师的最终得分,“青年教学能手”按3:6:1的比例计算出参评教师的最终得分,据此提出“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7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推选名额及评选数量

(一)推荐名额

1.优秀教学奖推荐数量为学院教师岗人数的2%;

2.青年教学能手推荐数量为学院教师岗人数的3%。

说明: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数量

1.“优秀教学奖”评选数量为10名;

2.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数量为20名。

四、 日程安排

1. 10月17日—11月10日:各学院推荐及公示;

2. 11月11日—11月15日: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 11月16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4. 11月17日—11月22日:候选人准备并上交现场观摩教学所需材料;

5. 11月23日—11月27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候选人的教研教改情况进行评审;

6. 11月28日—12月4日:组织现场教学观摩评比;

7. 12月5日: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五、材料提交

1.2016年11月10日以内各学院需提交:

①“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申请表(附件2,打印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

②“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版);

③近两年评教成绩、工作量明细表(附件5,电子版)。

2.2016年11月17日—11月22日期间需提交:

“优秀教学奖”和“青年教学能手”现场观摩展示课程所在学期的学期授课计划(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复印件一份,电子版按照附件6模式填写)。

以上全部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

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82765805;办公地点:办公楼306室;

EMAIL:eo_shaoh@ujn.edu.cn

济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

附件1:“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请表、“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申请表

附件3:“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学能手”教研教改评分细则

附件5: 近两年评教成绩、工作量明细表

附件6:学期授课计划段次排列模版

第七届“优秀教学奖”和“青年教学能手”申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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