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赴日本琦玉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2018-09-30 来源:教务处
打印    收藏 作者:学籍科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日本琦玉大学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现拟推荐优秀学生以交换生的身份于2019年4月赴该校进行交换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协议,我校可推荐2名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于2019年4月起赴日本琦玉大学交换学习,最终录取由琦玉大学确定。交换期限结束时,日本琦玉大学提供交换生所修课程成绩单,我校根据《济南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学分认定 暂行办法》(济大校字[2016]70号)认定学分。

派出时间:2019年4月-2020年2月。

二、项目费用

1.根据协议,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在琦玉大学交流学习期间需在我校办理保留学籍,我校学费(专业注册费和认定学分学费)正常缴纳;

2.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免缴琦玉大学学费。国外住宿费和餐费将根据个人所选的住宿中心和订餐计划不同而有所差别。其他费用如:办理出国手续费用(护照、签证、体检等)、国际旅费、国外教材费、保险费等由交换生本人自理。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报名对象:日语专业2016级或2017级本科在校学生;

报名条件:熟练掌握日语,以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需求。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优良。

(如申报学生超过2名,需由学院组织遴选,并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报名材料

1.学院推荐函(请出具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琦玉大学交换生推荐信息表(附件1)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0日前送至行政楼306,并将附件1发至:eo_wangz@ujn.edu.cn;

3.琦玉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以下材料请于2018年11月6日前将原件交至行政楼306,并将PDF扫描电子版发至:eo_wangz@ujn.edu.cn)

(1)琦玉大学申请表(附件2);

(2)银行存款证明(两份原件,银行出具,申请一年者建议存款金额不低于20万人民币)。

(3)肺结核检查报告(须为具有出国体检资质医院出具的正式体检报告,盖医院章,医生签字;根据日本政府要求,患有肺结核者无法获得学校录取。)

(4)个人出国学习计划书StatementofPurpose(英语或日语,本人签字)

(5)学业推荐信(英语或日语,可由任课教师推荐,推荐教师签字)

(6)截止目前的中英文在校成绩单(盖学院公章和教务处章),英文成绩单自行翻译(模板请见附件3);

(7)护照规格彩色照片4张(3.0cm*4.0cm)(同时提供JPG格式电子版);

(8)本人护照复印件;办理护照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即三周时间,故请务必提前办理。办理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户籍页)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部门办理;

(9)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TOEFL,IELTS,JLPT等,没有可不提供)

(10)日本在留资格认定申请书(附件4)

4.《济南大学本科生出国留学(交流)申请表》(附件5,11月6日前交至行政楼306)

5.《济南大学本科生出国学习选课计划表》(附件6,11月6日前交至行政楼3006)

五、联系人

教务处 王众 电话:82765825,eo_wangz@ujn.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王宜良82767662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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