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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20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1-23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 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18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教师、学生。

二、推荐程序

1.个人自愿参加按照附件要求准备作品。

2.参赛者应于12月7前,将年度汉字书写创作作品原件报送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语委办”);年度汉字主题征文、年度汉字评选活动宣传海报效果图和作者信息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校语委办组织评选,择优报送。

三、其他事项

活动有关事宜请关注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mysdetv)。


校语委办联系人:王萌;地点:行政楼303室;电话:82765825;邮箱:eo_wangm@ujn.edu.cn。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 年山东省年度汉字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18号



党委宣传部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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