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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级本科生学分核算工作的通知

2020-11-2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号)、《济南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19〕12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我校拟于近期开展2017-2018级本科生学分核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实行学分制收费2017-2018级本科生(五年制专业含2016),从入学到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应收取学分学费的全部学分数据。

2.辅修学位的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核算含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核算时间范围为二学位报名学期至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3.在学年制收费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公费师范生就读的学生入学时为学年制收费,学籍异动复学到按学分制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含延修生),只核算重修学分与辅修专业学分

4.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前后的学分均需核算。从学与生命科学学专业出的只核算转专业后所修学分。

5.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留学生,不需进行学分核算,在备注栏备注“延修生”留学生即可。

6.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课程考试成绩为0分或成绩备注为“无资格”“旷考”等情况,应计算学分。学生因参军等不在校期间产生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课程考试成绩为0分或备注为“无资格”“旷考”等情况,不应计算学分。

7.免修课程学分不核算。

8.交换生返校后学分认定的学分不核算。

二、时间安排

1124-12月4学院核算、提交数据;

127-12月9教务处汇总并核查数据,移交至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智慧济大内学分查询系统数据维护

三、工作要求

1.因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各学院在学分核算工作应使用纸质版表格,以班级为单位逐班线下组织

2.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学生对核算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提醒学生在智慧济大学分查询系统内确认学分和收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3.各学院学分核算工作的所有过程性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各学院高度重视学分核算工作提前做好学分制收费政策宣讲,同时做好学分核算与学费结算期间的舆情监控与处理。

四、结果报送

各学院完成学分核算工作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7-2018本科生学分核算统计表(见附件1)学院汇总后124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

 

联系人:周帅、张庚世;联系电话:82769922、82765815;联系邮箱:xjglk@ujn.edu.cn联系地点:行政楼303室

 

 

附件:1.2017-2018级学生学分核算统计表

2.济南大学学分制收费标准

3.学分核算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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