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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2-24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山东省及相关组织的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山东省拟立项建设一批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并向教育部择优推荐5个项目。

二、研究主题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及评审安排

(一)申报限额。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可以报两项,其他学院、部门限报一项。

(二)学院申报。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三)组织评审。各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附件2),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项目的创新性、研究内容和实施条件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择优推荐5项报送省教育厅。

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在38日前登 https://gzpt.sdei.edu.cn/gzpt/login/login),上传《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及相应支撑材料(附件2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专家推荐。每个单位推荐2名评审专家(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可以推荐4名),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附件3)。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实验教学中心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工作。学校将推荐这些专家参加省级项目评审工作。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立项省级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立项教育部项目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要求执行。

(二)结题验收。加强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取消。所有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五、材料提交

1.2024229日前,各单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 3)电子版发至邮箱eo_mas@ujn.edu.cn

2.202434日前,各单位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相应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01),电子版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至邮箱eo_mas@ujn.edu.cn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马爽      联系电话:82765945

 

 

附件: 1.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2.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 荐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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