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教室不仅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更是学校宝贵的教学资源和设施。其规范、安全的借用,对于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教室借用管理,强化治安和消防安全责任,根据《济南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3〕153号)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室借用及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1.在确保日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校内部门(单位)和教师方可按需申请借用教室。
2.遵循“谁借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借用单位或个人需对借用期间的教室使用安全、秩序及设施完好、治安稳定、消防安全等负全责。
3.借用申请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预约。
4.根据使用需求,选择多媒体教室或智慧教室,并明确是否使用设备。如使用多媒体设备,一位老师在同一时间段原则上只允许借用一间多媒体教室。请选取借用的周次、节次、场地,填写联系电话及详细借用原因。
5.教务管理系统将在工作日11:30、17:00进行审批。周末借用教室需在周五提交申请,并及时查看审批结果。信息管理处平台更新时间为每天6:30、12:40。
6.申请成功后如因故放弃使用教室,应及时撤销预约申请,以便其他单位或个人借用。
7.因特殊原因需在中午时间段借用教室使用多媒体设备的,需提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管理处安排专人操作。
8.参加教学比赛需要录制课程的老师,需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网上申请借用教室,不能由他人代为借用,且同一时间段只能申请一间智慧教室。
9.严禁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借用教室进行考研经验分享等活动时,需在借用理由中明确注明“无外来机构介入”。
10.任何学生和社团无权直接借用教室,必须由负责教师代为申请。多媒体教室不得举办任何文体娱乐活动或商业性活动。违者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1.教室管理人员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教室设施完好、秩序井然。对于未经允许私自使用教室、违反借用规定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借用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室借用及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教务处、信息管理处、安全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反馈。
教务处
信息管理处
安全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