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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11-16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十三五”本科教育教学规划的落实与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及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

(一)立项原则

1.注重实际。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聚焦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

2.加强整合。要充分体现教学研究的继承性,积极消化、吸收、应用和整合、集成、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提倡各学科专业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跨专业的深入研究。

3.鼓励创新。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的教改研究,紧密结合本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探索创新,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致力于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二)立项类别

1.专项项目

(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项: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立足山东省和我校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课程建设与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监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设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以受众面广使用量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等,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专项: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总结培育我校教育教学成果,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项目储备。我校设立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通过遴选和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水平、良好基础的教育教学成果重点项目,实行教学成果重点项目培育与研究,实现现有教育教学成果的优化与整合,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形成与应用,推动我校教学研究与改革水平的提升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专项: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高水平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设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通过遴选,优先支持和培育一批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进行规划建设,借助于先进可靠的研发技术,创新多样化的实验教学方式方法,结合实验评价体系的改进,提高本科实验教学效果。

(4)新工科研究与实践专项:可结合工程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科的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提出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或面向新经济发展需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对我校传统工科专业进行改造升级,开展新兴工科专业建设的研究与探索等,推动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与组织模式变革;或总结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CDIO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和大学组织模式创新;或在完善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适合我校新工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教师评价标准和专业评估体系,开展多维度的质量评价等。

2.常规项目

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拟立项70个左右。其中拟立项重点项目10个,一般项目50个,自筹经费项目10个。重点项目一般应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与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3万元。校级教研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立项项目有重大突破、效果明显的,将增加后续资助,并优先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教研项目立项范围参见附件1中《济南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三)申报要求

1.专项项目

(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项”申报要求参照附件2中《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专项”申报要求参照常规项目申报要求。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专项”申报要求参照附4中《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4)“新工科研究与实践专项”申报参照附件5中《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常规项目

(1)立项选题要聚焦问题、顶层设计、系统科学、分工协作。

(2)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高校及高校与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为在岗教师,优先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及中青年骨干教师(40周岁及以下)倾斜。

(4)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一位教师只能主持申报1项校级教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校级教研项目。

(四)立项申报程序

1.指标分配。专项项目各学院不限名额。各学院推荐的常规项目指标按照学院教师数及近年来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率综合考虑(推荐指标数详见附件1-2,其中重点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学院推荐总指标的1/3)。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统筹规划教研项目,并择优排序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教研项目拟立项名单。申报专项项目及常规项目中重点项目的教师须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准备5分钟的PPT);其他项目无需汇报。

4.项目管理。项目立项后,各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指导、管理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取得预期实效。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1、2、3、4、5:专项项目及常规项目中重点项目一式7份,一般、自筹项目纸质版1份)、立项汇总表(附件1、2、3、4、5:电子版、纸质版1份)。

二、教学研究与改革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校(院)级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及2014年以来未结题的校级重点项目。

(二)院级教研项目推荐数量

学院可在当年正常结题的院级教研项目中推荐部分体现当前先进的教研方向、具有较突出的实践效果、可操作性强、有一定推广借鉴价值的项目参加校级验收,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验收院级项目的50%,通过校级验收的可认定为校级项目。

(三)验收程序

1.各学院(中心)发动、教师个人申请。

2.各申报验收项目经过学院范围验收评审后,将推荐项目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重点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项目主持人准备5分钟的PPT);评委评议、打分,形成评审意见。对于其他项目,验收工作将依据结题验收标准,以专家组讨论决议为准。

4.被推荐的院级教研项目通过校级验收后,颁发校级教研项目验收证书。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济南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6,纸质版一份)、学院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在线课程、新工科立项事宜联系人:于政宇;联系电话82765946;办公地址:行政楼308室;

EMAIL:eo_yuzy@ujn.edu.cn。

其他项目事宜联系人:胡杨;联系电话:82765805;办公地址:行政楼306室;

EMAIL:eo_huy@ujn.edu.cn。

济南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1:2018济南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常规项目立项附件

附件2:2018济南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附件

附件3:2018济南大学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附件

附件4:2018济南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附件

附件5:2018济南大学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附件

附件6:2018济南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验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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