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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18-10-10  点击:

为进一步凸显“以本为本”教育理念,完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济南大学2018年“教学质量月”活动定于10月15日至11月16日期间开展。现将本年度“教学质量月”活动布置如下:

一、“教学质量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以“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为主题的教育思想大讨论

1.各教学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即“新时代高教40条”)和《一流本科教育宣言》(即“成都宣言”),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以“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为主题的教育思想大讨论;以教学系或教研室为单位,深入交流研讨,并做好活动记录。学校将安排教学督导专家随机选择参加学习讨论及教研活动。

2.任课教师对自己本年度的教学工作进行回顾思考,围绕教书育人、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优化及方式方法改革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检讨不足,明确下一步教学工作的思路和做法。

(二)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效果进校验收工作

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济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执行情况和整改效果进校验收(回头看)工作。

1.教学文件检查。

本年度教学材料检查重点为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及实习报告等。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院组织安排自查,时间为10月15日-11月4日;第二阶段由学校组织安排抽查,时间为11月5日-11月16日。学院自查结果在学院内通报,学校抽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课堂教学观摩及听课活动。

“教学质量月”期间,各学院从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获得者、青年教学能手等优秀教师中遴选3-5名教师开设教学观摩课,供教师们观摩学习交流。

开展同行听课活动。“教学质量月”期间,学院组织教学督导员和优秀教师,对本学期课堂教学进行全覆盖听课督导,帮助任课教师查找不足、提升教学质量。

(三)实验教学和学生实习情况专项检查

从“教学质量月”开始至本学期末,学校安排教学督导组,对全校实验教学和学生实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辅修第二学位课、通选课教学专项督导

从“教学质量月”开始至本学期末,学校教务处组织开展辅修第二学位课、通选课教学专项督导。

(五)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质量月”期间,学校将组织开展山东省第六届“超星杯”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选拔赛暨济南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性,引导鼓励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以本为本”理念,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反思研讨,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应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措施,既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规范教学环节,又要因地制宜,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效,切实避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6日前将拟开展的“教学质量月”活动内容、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学院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内容应包括活动组织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措施等。

“教学质量月”活动联系单位:教务处教学督导科

联系人:胡静 ; 电话:82765747; E-mail:jwcjndx@126.com

教务处 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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