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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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的通知

2018-06-15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课程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通识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面向对象:已完成立项建设周期的我校通识核心课程课程组。

2.参加验收的课程组需要在验收学期保证至少在一个校区开课,学校将在通选课开课后组织督导员进行听课,给出同行评价意见。接力上课的课程,需落实每位教师上课的起止周数。

3.课程组成员的认定依据:有该门课程学生评教成绩的教师。(需要提供学生评教成绩作为支撑材料)

4.各课程组需按照《通识核心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附件1)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5.学校将在12月份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对于验收合格及以上的课程组,学校将根据验收等级给予一定的建设(或奖励)经费。

二、材料报送

以依托学院为单位将“2017年度通识核心课程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9月30日前报送;“济南大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一份于11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3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zhen@ujn.edu.cn

联系人:刘振;联系电话:82765357

教务处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通识核心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xls

附件2:2018年度通识核心课程申请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3:济南大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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