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教务处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

2018-03-30  点击: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和指导性文件。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新政策、新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作,现将相关修订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

2.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促进全人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

3.坚持学习、创新与传承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既要借鉴和吸收国内外人才培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又要传承我校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

4.坚持专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相适应,面向山东省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对未来人才培养的需要,鼓励有关专业及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标准,整体要求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学科专业要研究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精神,根据办学传统与优势,研究制订符合“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精神的培养方案;工科专业要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基本要求,主动适应国际标准;有条件的工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与行业专业标准,结合专业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构建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师范类专业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及师范类专业课程要求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文科专业要积极探索实施“新文科”、“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各学院应针对各类拔尖创新人才、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双学位试点等单独制订个性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整体优化。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合理确定各类课程模块在培养计划中的比例;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形成课程设置先行后续关系恰当,教学内容前后衔接、知识结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加大原有课程的整合力度,开设研讨课程、项目专题课程、前沿课程,提高课程的综合化、现代化、国际化程度,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为响应新大类招生改革,相同或相近学科大类设置共同的学科基础课程,构建院级学科平台课程。鼓励跨学院共建共享大类学科基础课程,淡化专业界限,拓宽人才培养口径。

3.坚持实践创新,突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课程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0%(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不低于25%),理工类专业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理工科类专业要加强实验教学,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注重实验项目的优化和整合,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科类专业要强调基于实际问题的课堂讨论与研究。要加强产学合作,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渠道,与社会、行业及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践教学基地;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和质量。“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实践项目设置必须规范、明了、精炼,严禁进行实践项目环节堆砌、拼凑。

4.坚持德育为先,推进整体育人、全程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文教育和科学精神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通过文理交叉、学科融合,实现课程的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修订要求

(一)格式及要求

1.专业代码与名称

根据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填写。

2.培养目标

指本专业人才培养面向,要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

3.培养要求

参照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有关文件精神及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在深入研究我校办学特点和专业定位的基础上,将培养要求细分为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等具体内容。

4.主干学科

可明确1-3个主干学科。

5.专业核心课程

在专业基础课程中确定10门左右能反映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的课程,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来进行凝炼的课程。

6.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至8年)。

7.授予学位

明确授予学位的门类。

8.毕业标准与要求

明确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必须修满的总学分数。(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学分方可毕业。…)

9.课程与培养要求对应的矩阵关系

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可参照国际标准自行设计矩阵关系;师范类专业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设计矩阵关系;其他专业原则上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集中实践环节要求列入范围,专业拓展课程由学院确定是否列入范围。

10.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

1)各专业合理安排学期学分分布,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30学分。

2)具体填写格式参见附件1《济南大学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制须知》。

3)专业核心课程须在对应的课程名称后加“*”标识。

4)增列“开课单位”一项,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组织机构名称规范正确填写,不可简写。

(二)课程设置及要求

课程类别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其具体构成及建议学分如下表。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突出专业特色,结合学校要求制定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构 成

学分要求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

思政类、外语类、体育类、计算机类、大学写作、职业生涯指导与创业基础

≤30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

通识核心课

最低学分要求为4学分

普通通选课

最低学分要求为8学分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必修)

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


专业拓展课程(选修)

专业方向课、模块化专业课等。

学分比例不低于总学分的15%

集中实践课程(必修)

军事理论与训练(2学分)、创新实践、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新增创新实践,此环节修习不低于2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文科150学分;理工科160学分;五年制专业:190学分;辅修第二专业:80学分。

1.通识教育课程

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由思政类课程(5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外语类课程(4门:《大学英语1、2、3、4》)、体育类课程(2门:大学体育-基础课、大学体育-选项课)、计算机类课程(1门,3选1)、《大学写作》、《职业生涯指导与创业基础》等课程构成。(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参见附件1、2)

本次修订中,《大学英语》课程进行结构性改革,课程学分由3学分调整成2学分,注重学生的外语运用能力提升。计算机类课程根据新形势新需求,提供《大学计算机》、《C语言程序设计》和《Python语言程序设计》3类课程,各专业应根据实际需求从3门课程中选择一门课程必修(详见附件3)。

通识选修课程包含通识核心课和普通通选课两种类别。

通识核心课:共设置文化传承与文明对话、人文与艺术、社会探究与批判性思维、科学与技术、生涯发展与创新创业5个课程域。学生须于修业年限内在“生涯发展与创新创业”课程域中修读不低于1 学分的课程;同时,理工科类学生应在“人文与艺术”课程域修读课程不低于2 学分;人文社科类学生应在“科学与技术”课程域修读课程不低于2 学分。共修读不低于4学分的课程。

普通通选课:开设短课时通选课、经典阅读通选课、综合实验通选课等课程,共修读不低于8学分的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包含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两种类别。

(1)专业基础课程

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

公共基础课指《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面向大部分学科专业统一开设、分类要求的课程,学校统一规范课程名称和学时学分,由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择开设。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程已做改革调整(详见附件3)。

学科基础课旨在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组织专家讨论设置,同一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科基础课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学科要求的统一性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

专业核心课是专业知识的载体和主渠道,是本专业必须修读的专业基础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的培养。各专业要充分发挥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精心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凸显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2)专业拓展课程(学分比例不低于总学分的15%)

专业拓展课程是进一步深化、拓宽专业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个性、兴趣,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增加学生就业适应性。该类课程可按照专业定位与人才培养服务面向构建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应根据社会需要,尽量模块化、小型化、多样化,原则上每门课程为8-32学时,不得超过32学时,可选课程总学分应达到应修学分1.5倍以上。

本次修订中,设置“专业提升模块”,模块中开设《进阶大学英语》、《高等数学选讲(A、B、C)》课程。《进阶大学英语》、《高等数学选讲(A、B、C)》课程于第六、七学期滚动开课。教师队伍配备应为高水平教师,应根据学生需求更新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课程的开课质量。各专业学生应根据课程分类要求结合实际选修相应课程(课程学分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中说明)。

3.集中实践环节

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事理论与训练、创新实践、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中增设“创新实践”环节,创新实践是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创新实践活动等活动,并取得创新成果的反映。创新实践修习学分要求不低于2学分,理工科专业和文科专业要结合专业特色,明确创新实践学分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数,制订详细的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与认定办法。

四、其他事项

(一)课程编号

新增课程编码由开课单位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编码原则进行编制。

(二)学分换算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不够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不足8学时的不计学分。

体育课、实验、上机等教学环节32学时计1学分,不够32学时但达16学时以上计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如军事理论与实践、创新实践、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8周为1学分。

五、修订安排

本次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指导思想、修订原则及修订要求,广泛调研,深入行业企业一线,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的积极性,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同行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毕业生等反复论证,切实在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不影响18级新生的学习进程,请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4月8日前确定好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课程,以便于及时在教管系统中维护培养方案,制定18级新生秋季学期教学进程。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并形成意见(详见附件4),学院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并对各组成要素进行严格审核。在填制培养方案时请各学院认真对照《附件1:济南大学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制须知》,并在规定的模板(附件2)中进行填制。

全部培养方案的定稿要求于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完成后需向教务处提交培养方案的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纸质复印版(学院同时留存);附件5-6的纸质签字盖章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82765805;办公地点:行政楼306室;

E-mail:eo_shaoh@ujn.edu.cn。

附件1:济南大学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制须知

附件2:济南大学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A4)

附件3:公共课设置方案

附件4:培养方案修订专家意见表

附件5:培养方案修订专家意见汇总表

附件6:培养方案修订学院审核情况汇总表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附件.rar

教务处

2018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2018年度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