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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高层次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2018-01-03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是增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做好下一届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储备,增强获奖竞争力,借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我校决定遴选一批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重点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培育条件

(一)有创新。项目应在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优先遴选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新工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协同育人和综合改革等方面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的项目。

(二)有成效。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至少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效果显著,支撑材料丰富。

(三)有特色。项目应在教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更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

(四)有潜力。在已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重新规划选题,挖掘潜在成果,融通凝练,创新提升。依托校级教改项目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成效突出或预期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优先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

(五)有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参与单位,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

二、遴选培育方式

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不超过10项,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价,确定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名单。

项目确定后,学校选聘省内外、校内外有经验的高水平专家,建立教学成果奖培育指导专家团队,采取邀请知名专家辅导、召开申报交流座谈会、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等形式,指导培育项目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形成水平较高的教学成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学院、部门要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协调,开展专题研讨,科学制定方案,在政策、人力、经费、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创造优良保障条件。

(二)突出重点。重点关注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领域,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统筹研究,系统梳理,深入挖掘教学实践中的优势特色,择优确定选题进行重点培育。鼓励教师加强协同合作,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

(三)整合凝练。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对往届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提炼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成果,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育。既要深入挖掘内涵,提炼解决人才培养和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及实践应用中的亮点,形成可借鉴的新模式;又要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增强推广应用价值。要落实好职能部门作用,做好统筹规划,加强教研团队、项目及成果的有效整合,形成整体合力。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推荐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材料,包括济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1),济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1份,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eo_shaoh@ujn.edu.cn,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0531-82765805。

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

附件1:济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济南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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