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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部分校级教研项目的通知

2018-01-09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切实提高教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按照《济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03〕101号)中“对于进展不力的,将视具体情况做出告诫、批评、暂停资助等处理”,经研究决定,取消近年来校级验收未通过、201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或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的校级教研项目立项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并停止资助。

对于2012年立项但未结题的教研项目(附件3),2018年6月29日之前完成结题验收,逾期未验收或验收后未合格的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停止资助。

请各学院核对附件1-3中的校级教研项目信息,其中,2012年立项但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本项目申请 “参加2018年校级验收”或“中止研究”并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4模板)。书面申请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教学办于1月16日前统一上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学办于1月16日前统一上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附件将发送到相关学院教学办邮箱。

联系电话:82765805;联系人:邵华;办公室:行政楼306。

附件1:近年来校级验收未通过的校级教研项目

附件2:201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或由于特殊原因而终止的校级教研项目

附件3:2012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

附件4:2012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提交申请模板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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