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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6年度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的通知

2016-11-03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12号)要求,自2015年开始,山东省实施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制度。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编制2016年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见附件一),启动2016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本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写任务

报告“引言”、第一部分“学校基本情况”和“结语”部分,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编写。各学院需完成报告第二部分“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的编写工作,这里的“各专业”指2016年度有毕业生的所有本科专业,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与特色、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及建议、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二、编写要求

(一)编制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对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全面审视、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是推动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如实撰写完成,学院院长要严把质量关。各专业报告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并作为今后开展专业评估、制定专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各学院应按照《关于编制2016年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附件一)要求,参考《济南大学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2016年)补充说明》(附件二)的相关内容,结合201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专业自评报告,认真编写本报告。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等表述应与学校的办学定位相一致。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安排等内容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报告可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等方面的对比变化情况。

(四)每个专业报告均应编入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

(五)报告的名称统一定为“××××专业2016年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其中的数据采集与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

(六)报告的一级标题用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字,加黑;正文内容用仿宋GB2312三号字,固定行距28磅;图表等文字可用仿宋GB2312小四号字。

三、报告提交要求

报告内容须经院长审核后,按照《济南大学××××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2016年度)》的方式命名,将全部报告打包,用“学院名”命名,于2016年11月21日17时前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评估科邮箱:pinggu@ujn.edu.cn

联系人:张杰 办公电话:61207,办公室:行政楼307

刘洋 办公电话:61207,手机:13853113267,办公室:行政楼307

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

附件一:关于编制2016年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pdf

附件二:济南大学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2016年)补充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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