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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1-14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业务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5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的原则,结合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针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立项,深入开展研究,力求取得创新突破。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等学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2016年,山东省教改立项工作以修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主题,鼓励各高校积极围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申报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立项类别及数量

1.立项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两类不可兼报。申报重点项目未能获得推荐的,不参与面上项目推荐评审。

2. 我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8个教改项目。

四、立项条件

1.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研究周期一般为2-4年,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年龄55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2013年至2015年)面向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行政管理人员除外)。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3.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4.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分别不得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所有申报人都要通过本学院或相关教学业务部门申报,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根据立项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填写《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向本学院或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立项条件择优评审排序后,于12月9日将申报项目推荐给学校,逾期视为放弃。

3.学校评审。学校进行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审出8个项目。

4.公示。对遴选推荐入围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5.上报材料。12月21日至26日,项目组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登陆山东高教网站www.sdhe.gov.cn,通过“管理平台”的“教改项目”进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六、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填写《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领导签字盖章版纸质1份,电子版),(详见附件2、3),

2.以上材料由各单位于12月9日(周五)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82765805;办公地点:行政楼306室;

EMAIL: eo_shaoh@ujn.edu.cn。

附件1:鲁教高函〔2016〕15号山东省教改立项通知(含立项指南)

附件2: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省教改项目申报附件.zip

教务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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