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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

2016-06-08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高校与企业双方搭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教育部高教司已连续两年进行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实施。

2015年,教育部高教司与16家企业协商,公布了2015年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各高校积极组织师生向企业提交了项目申请,全国高校共获批243个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其中我校有2个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获批。

2016年,教育部高教司与33家企业协商参与合作,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8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与部分企业进行了沟通联系。关于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说明说下:

一、项目实施步骤

1.企业提交项目指南;

2.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

3.高校自主申请;

4.企业评审立项;

5.高校组织项目实施;

6.企业组织验收。

二、具体进度安排

——2016年3-4月,企业将项目申报指南提交教育部高教司;

——2016年5月,教育部高教司发布项目指南;

——2016年10月,企业组织项目评审;

——2016年11月,企业将项目立项情况报送高教司备案。

请相关学院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填报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书,并将相应的申报书纸质签字盖章后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电子版发至eo_shaoh@ujn.edu.cn。联系电话:82765805。

附件: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及指南.xls

教务处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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