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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15-10-19  点击: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成果,完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经学校研究决定,济南大学2015年“教学质量月”活动定于10月26日开始,11月27日结束。现将本年度“教学质量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本年度“教学质量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反思活动

每一位教师对自己本年度的教学工作进行一次阶段性个体反思,结合当前的教学实践活动,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可通过获取学生反馈意见、相互听课交流、观摩教学、集体说课或聆听专家指导点评等多种不同的形式进行深度反思,从自身角度分析、查找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及在履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基本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下一步提高认识、改进教学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划。教师反思的结果应形成简要的文字材料,要通过学院领导的审核并留存;要求以教学系或教研室为单位,组织至少一次以教学反思为主题的教研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研讨,并做好活动记录。

(二)专业剖析、课程分析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结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各学院以教学系或专业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剖析和课程分析活动,对每一个现有的本科专业就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条件建设、课程体系特色、教学工作状态及招生就业形势展开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做出下一步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剖析、课程分析要求及相关表格见附件一。

(三)教务处、学院领导听课活动

教务处所有处级干部以及学院领导深入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一线,进行听课或巡课,具体安排和要求见附件二。

(四)辅修第二专业(学位)课、通选课教学专项督导

从“教学质量月”开始至本学期末,学校教务处组织开展辅修第二专业(学位)课、通选课教学专项督导。具体安排和要求见附件三。

二、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性,既要把教学质量保障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又要针对本年度的“教学质量月”活动进行专项准备。各学院要引导鼓励广大教师加大教学投入,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反思研讨,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应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教学质量保障措施,既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规范教学环节,又要因地制宜,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效,切实避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反思活动、专业剖析与课程分析活动的开展,制定好具体活动安排计划,并于10月26日前报送(电子版)到教务处,学校将统一组织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专家对专题教研活动及汇报会进行现场观摩。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活动总结一份,内容“教学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2015年教学质量月活动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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