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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19-01-04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我省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教授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建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推荐新一届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指委)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指委性质和主要职责

省教指委属非常设的专家协调性咨询、指导和服务组织,接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委托,对我省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咨询、理论研究、督导评估和指导交流等服务工作,每届任期4年。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策咨询。把握国内外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各学科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为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理论研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及发展战略研究和学科专业的质量监督、评估和保障等研究。

(三)督导评估。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或接受委托进行学科专业教学质量保障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价等教育教学监督和评估活动。

(四)教育教学指导。及时将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转化为教学规范,指导高等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学科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教学质量监督、教学质量保障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以及实验教学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与实施;协助省教育厅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与实验室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实践教学改革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

(五)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组织开展有关学科专业领域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调研,总结推广教学改革成功经验,推广应用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促进高等学校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质量保障措施的推广与运用。

(六)接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建范围和人员结构

(一)2019—2022年省教指委组建范围(见附件1)。

(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原则上不超过30人,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应为高校专家,秘书长原则上由主任委员提名,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秘书长单位聘请秘书。

(三)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为本科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

三、人选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国家、省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热心负责。

(5)身体健康,在职在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办法。

由各学院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推荐人选包括本校专家以及与本校联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各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校内专家不超过2人、行业专家不超过1人(学院需确保行业专家能够参加省教指委活动并切实履行职责);每名推荐人选至多可报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教指委成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推荐,自然列入省教指委成员范围,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为学院汇总的《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请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o_huy@ujn.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6.

2.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

3.联系人:胡杨,联系电话:82765805。


                                                                     教务处

                                                                   2019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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