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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7-03-20  点击:

济大校办字〔2017〕3号


关于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4号)和《济南大学本科生培养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十三五”发展规划》(济大党字〔2016〕24号)文件精神,强化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和过程管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指导效果

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实践教学毕业环节的基本教学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和后期质量评定工作,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同时加强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和管理,强化其责任意识,保证教师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好毕业设计(论文)诸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要提高教授参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比例,控制好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高校教龄不满一年的教师,在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指导下可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3人。

二、认真组织开题工作,提高选题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满足本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紧密结合。选题应以使学生能够学会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并对所研究的问题获得一定的心得或结论为基本目标。题目的选择应坚持一人一题,不宜太宽泛,要难易适度。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批表》后要及时提交学院备案。

选题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院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分配表》,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有条件的学院应安排集中开题。

三、注重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做好中期检查

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工作状态、中期检查等过程环节的督查,严格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要求。原则上指导教师应每周与每一位学生至少见面沟通交流一次,检查并指导学生的工作状况,并做好工作记录。在中期检查环节,学院和指导教师应及时发现学生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学生的困难,敦促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阶段任务;要认真填写、及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并予以备案。校院两级督导员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的专项督导检查,并给出相应的工作评价。

要结合专业特点,量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并纳入学生设计(论文)成绩中。逐步将校院两级督导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评价纳入教师的教学业绩评价。

四、加强评阅和答辩工作,保证设计(论文)的质量

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指导教师、评阅人要实事求是地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把毕业设计 (论文)质量的评审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降低基本要求等现象;要严格按规定和标准组织好毕业答辩和二次答辩工作。

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重复度以及工作规范的检查,对评阅、评审把关不严的教师或有抄袭、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开展专项教学督导,逐步完善工作质量标准

学校将不断完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同时开展专项教学督导,组织专家、督导员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以多种形式督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施情况,并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督导检查表》的形式分专业予以记录和反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学院应及时总结并提交《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表》(文中所提表格见教务处网站)。

济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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