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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2019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11-28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按照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遵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学校启动2019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

在学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教学改革要围绕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成果,以成果促质量。

(一)立项原则与立项范围

立项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聚集优势资源,专注于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关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培育、凝练具有济南大学特色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立项范围。一流专业创新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二)立项类别与立项数量

1.立项类别。分重大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四类。重大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采用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制,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采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备案制。重大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学校立项的可参评一般项目。

2.立项数量。2019年度教改项目立项100项左右,其中重大培育项目5项左右,重点项目15项左右,一般项目60左右,自筹项目40项左右。鼓励学院对自筹项目的研究给予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与结题验收

1.申报项目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创新性和特色鲜明,研究计划切实可行。

    2.选题原则上依据《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1)

3.申报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1)重大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主持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年龄55岁以下(截至申报日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鼓励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作为主持人申报,并实质性地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结题方式:学校组织会议评审,专家鉴定合格准予结题。

结题条件:研究报告(重复率须低于20%);项目期间召开不少于1次的省级及以上范围的成果展示现场会;在CSSCI期刊或学校认定的24种高水平教研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同时,项目组主持人和成员完成下列要求中的任意两项:

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团队建设项目;

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依托项目的教学成果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励;

2教师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或1名获得校级优秀教学奖及以上荣誉称号;

出版相关学术专著或高水平教材1部;

CSSCI期刊或学校认定的24种高水平教研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等发表1500字以上;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士学位论文,或专业类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科创比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其他足以证明教育教学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支撑材料。

2)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主持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截至申报截止日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

结题方式:学校组织会议评审,专家鉴定合格准予结题。

结题条件:《济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见附件5)。

3)一般项目(含自筹)

申报条件:优先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结题方式: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报教务处备案。

结题条件:《济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见附件5)。

4.申报项目倡导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申报,尤其是重大培育项目,鼓励院企、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支持吸收高水平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

5.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项目不重复申报。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只限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牵头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程序

1.指标分配。重大培育项目各单位不限名额。学院推荐的其它类别项目指标数,是按照专业建设水平、教师数及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推荐指标数见附件2)。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统筹规划教研项目,择优排序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重大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申报重大培育项目须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汇报(准备不少于15分钟的PPT)、答辩,重点项目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重大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返回学院。

4.学院评审。学院根据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2)完成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评审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5.学校公布。教务处汇总学院评审结果,审核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1.研究期限。重大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2.过程监督。教务处立项项目加强过程性管理,项目组应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由所在学院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予以撤销。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应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学院教务处学校审定后备案。

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6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校(院)级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及2015年以来未结题的校级重点项目。

(二)院级教研项目推荐数量

在当年正常结题的院级教研项目中,学院可推荐部分体现当前先进教研方向、具有较突出实践效果、可操作性强、有一定推广价值的项目参加校级验收,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验收院级项目的50%,通过校级验收的可认定为校级项目。

(三)验收程序

1.各学院相关部门发动、教师个人申请。

2.各申报验收项目经过学院范围验收评审后,将推荐项目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重点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准备5分钟的PPT);评委评议、打分,形成评审意见。对于其他项目,验收工作将依据结题验收标准,以专家组讨论决议为准。

4.被推荐的院级教研项目通过校级验收后,颁发校级教研项目验收证书。

三、材料准备

(一)立项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重大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一式7份,电子版)、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1份)。

(二)结题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济南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6,纸质版一份)、学院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

联系人:胡杨;联系电话:82765805;地址:行政楼306室;EMAIL:eo_huy@ujn.edu.cn。

                                                             

                          

附件1: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附件2: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5:济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附件6: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7:济南大学2019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

 

                                          济南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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