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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2020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11-29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适应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建设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学校启动2020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

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要围绕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成果,以成果促质量。

(一)立项原则与立项范围

立项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聚集优势资源,专注于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关键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培育、凝练具有济南大学特色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立项范围。一流专业创新建设与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二)立项类别与立项数量

1.立项类别。分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四类。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采用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制,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采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备案制。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学校立项的可参评一般项目。

2.立项数量。培育项目5项左右,重点项目15项左右,一般项目60项左右,自筹项目40项左右。

(三)申报条件与结题验收

1.申报项目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创新性和特色鲜明,研究计划切实可行。

    2.选题原则上依据《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1)。

3.申报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1)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主持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年龄55岁以下(截至申报日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鼓励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作为主持人申报,并实质性地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结题方式:学校组织会议评审,专家鉴定合格准予结题。

结题条件:研究报告(重复率须低于20%);项目期间召开不少于1次的省级及以上范围的成果展示现场会;在CSSCI期刊或学校认定的24种高水平教研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同时,项目组主持人和成员完成下列要求中的任意两项:

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团队建设项目;

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依托项目的教学成果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励;

2教师获得校级青年教学能手,或1名教师获得校级优秀教学奖及以上荣誉称号;

出版相关学术专著或高水平教材1部;

CSSCI期刊或学校认定的24种高水平教研期刊发表论文2篇;

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等发表1500字以上;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学士学位论文,或专业类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科创比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其他足以证明教育教学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支撑材料。

2)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以下(截至申报截止日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

结题方式:学校组织会议评审,专家鉴定合格准予结题。

结题条件:《济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见附件5)。

3)一般项目(含自筹)

申报条件:优先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结题方式: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报教务处备案。

结题条件:《济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见附件5)。

4.倡导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申报,尤其是培育项目,鼓励院企、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支持吸收高水平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

5.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项目不重复申报。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只限1项,作为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牵头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程序

1.指标分配。培育项目各单位不限名额。学院推荐的其它类别项目指标数,是按照专业建设水平、教师数及项目结题验收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推荐指标数见附件2)。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统筹规划择优排序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申报培育项目须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准备不少于15分钟的PPT)重点项目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返回学院。

4.学院评审。学院根据项目分配名额完成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5.学校公布。教务处汇总学院评审结果,审核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1.研究期限。培育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2.过程监督。教务处立项项目加强过程性管理,项目组应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由所在学院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予以撤销。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应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学院教务处学校审定后备案。

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校(院)级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及2016年以来未结题的校级重点项目。

2013年-2015年立项仍未结题的校级项目自动撤项,不再列入验收范围。

(二)院级教改项目推荐数量

今年正常结题的院级项目中,学院可推荐部分体现当前先进教研方向、具有较突出实践效果、可操作性强、有一定推广价值的项目参加校级验收,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验收院级项目的50%。院级推荐项目由评审专家审核,通过校级验收的可认定为校级项目。

(三)验收程序

1.各学院相关部门发动、教师个人申请。

2.各申报验收项目经学院验收评审后,将推荐项目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重点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准备5分钟的PPT);评委评议、打分,形成评审意见。对于其他项目,验收工作将依据结题验收标准,以专家组讨论决议为准。

4.被推荐的院级项目通过校级验收后,颁发校级项目验收证书。

 

三、材料准备

(一)立项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培育项目及重点项目一式5份,电子版)、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1份)。

(二)结题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填写《济南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6,纸质版一份)、学院验收项目及推荐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相关材料待培育及重点项目立项公示后提交。

联系人:胡杨;联系电话:82765805;地址:行政楼306室;EMAIL:eo_huy@ujn.edu.cn。

                                                             

附件:  1. 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 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 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 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 济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6. 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

7. 济南大学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项目及推荐

校级验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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