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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5-16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与推荐计划

(一)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本次立项建设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一流课程70门左右。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推荐限额和分赛道评审要求,从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推荐42门课程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每类课程的推荐名额参考该类别课程的数量和质量确定。本年度山东省建设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800门左右。

(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计划。按照教育部分赛道实施要求,从省属本科高校申报的课程中,择优推荐403门(其中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309门,线上一流课程推荐49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45门)课程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国家级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范围包括经济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本次不含新闻传播学类)、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管理类、艺术学类、生物科学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英双语课程。

二、申报推荐限额

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推荐限额主要依据各学院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情况等确定(详见下表)。

各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限额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限额

1

文学院

5

2

数学科学学院

4

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5

4

商学院

10

5

外国语学院

4

6

政法学院

5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9

化学化工学院

9

10

机械工程学院

5

11

土木建筑学院

7

12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5

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9

14

水利与环境学院

5

15

体育学院

3

16

美术与设计学院

4

17

音乐学院

5

18

文化和旅游学院

3

19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5

20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3

三、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课程限定条件。

1.教学周期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申报层级、类型及人员要求。

1)首批通过认定的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同级同类同名课程的申报

(2)首批认定的省一流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二批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文件保持一致,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3)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3.申报推荐的其他要求。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详见附件,也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查阅。

四、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教学目标要与立德树人相结合,教学内容要与思政精神相契合,教学方法要与信息技术相融合,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一流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五、工作程序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工作采取“团队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

1.自主申报

申报立项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报应类别的《课程申报书》(详见附件1-附件5)支撑材料(申报书附件清单)。

2.学院遴选

院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择优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推荐课程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6),于2021年5月24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1份)及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和相应视频等文件“学院名+一流课程”为邮件主题发送至eo_sunst@ujn.edu.cn。

3.学校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公布立项课程名单,分类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参与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评审。

六、认定后管理

获批立项建设的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后学院需加大课程建设投入,按照各类课程要求进行持续建设。学校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并根据课程建设成效给予经费支持,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资格。已获评山东省一流课程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此次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孙士婷;联系电话:82765946


                                                                                               教务处

                                                                                            2021年5月16


附件1:线上课程申报书

附件2:线下课程申报书

附件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

附件4: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

附件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附件6:济南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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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开展第十三批通识核心课程预立项及教师新开课程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新工科论坛暨一流课程建设视频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