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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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6-18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课程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通识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面向对象:已完成立项建设周期的我校通识核心课程课程组。

参加验收的课程组均须参加2021-2022学年季(第)学期教师选课,并填报《济南大学通识选修课教师开课申请表,按填报的信息教管系统上进行选课

2.参加验收的课程组需要在验收学期保证至少在一个校区开课,学校将在通选课开课后组织督导员进行听课,给出同行评价意见。接力上课的课程,需落实每位教师上课的起止周数。

3.课程组成员的认定依据:有该门课程学生评教成绩的教师。(需要提供学生评教成绩作为支撑材料)

4.各课程组需按照《通识核心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附件1)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5.学校将在12月份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对于验收合格及以上的课程,学校将根据验收等级给予一定的建设(奖励)经费

   、材料报送

以依托学院为单位将2021年度通识核心课程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济南大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份),于202110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o_chenbl@ujn.edu.cn。  

联系人:孙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82765946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通识核心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附件22021年度通识核心课程申请验收汇总表

附件3:济南大学通识核心课程验收申请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第一)学期全校通选课教师选课系统开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