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济南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济大校字〔2019〕17号)文件精神和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各学院已完成本次专业分流计划的制定和报送工作,现将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予以公布。
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或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
联系人:胡静;
电话:82765815;
邮箱:xjglk@ujn.edu.cn。
教务处
2022年4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