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预备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优化调整专业结构。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主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专业发展与学科建设一体化推进,设置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二)推进“四新”专业建设。主动对接我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加强新兴专业建设,加快升级改造传统专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控制专业设置规模。谨慎增设、及时调减,,现设专业符合停招或撤销调减条件的,应及时申请停招或撤销。
二、专业设置类别
专业设置包括新增、调整、停招和撤销四类。
(一)新增专业。新增专业须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内,并严格控制增设全省布点较多的专业(全省专业布点情况见附件2)和近三年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
(二)调整专业。拟调整专业仅可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调整专业名称的,须按新增专业申请,在确保原专业没有在校生的情况下,方可申请调整,原专业同时撤销。
(三)停招专业。对专业发展方向不明晰、前景不明朗,不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不符合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符合我校现设专业停招条件的,学院应申请停招。
(四)撤销专业。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应予以撤销。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院长签字盖章的《XX学院申请增设、调整、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3)、《XX学院停招专业一览表》(附件4)、《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5)、《济南大学关于增设“XX”本科专业调研报告》(附件6)WORD版及PDF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通过教育部指定平台提交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方向。各学院可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培养方向,但专业培养方向不作为专业申报,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二)特殊专业。设置医学类、公安类专业必须征求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师范教育的专业需提前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对接沟通。
(三)艺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通知要求,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须一并附上,并做好标注)。
(四)学位授予。申报专业存在可授予两个门类学位的,必须明确选定一个授予学位门类。
(五)专业获批。所有申报专业在未正式得到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批复之前,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艺术专业考试。
未尽之处请随时联系。联系人:周帅;联系电话:82769922;联系邮箱:jwc_jxjsk@ujn.edu.cn;联系地点:行政楼303室。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预备通知
3.XX学院申请增设、调整、撤销专业汇总表
4.XX学院停招专业一览表
5.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6.济南大学关于增设“xxxx”本科专业调研报告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因文件较大,请通过“教务处网站--教学建设--专业建设--制度文件”路径下载)
教务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