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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017-07-07  点击:

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34号),现将我校遴选推荐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要根据新工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对接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要求,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利用地方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现有工科的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推动传统工科专业改造升级。

2.要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主动谋划,积极组织新工科研讨,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统筹推进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根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推荐数量

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项目数量为两项。

三、项目推荐

1.相关工科类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注重分类实施。鼓励工科类专业与企业或行业协(学)会以不同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加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按照推荐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相关学院需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表、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eo_shaoh@ujn.edu.cn。

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82765805;办公地点:行政楼306室。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34号)(含项目指南)

附件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新工科申报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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