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期间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日(第五周周六)、4月3日(第五周周日)辅修学士学位、通识选修课等周末课程正常上课。
二、4月4日(第六周周一)、4月5日(第六周周二)按课程表安排正常上课。
三、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人:林云光,联系电话:82767269。
教务处
2022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维护及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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