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所有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基本条件的师范类专业积极申报;原则上,已获评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师范类专业必须申报;每学院申报专业数量不限。
二、申报专业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 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按照教育厅限额择优申报。
三、申报专业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专业认证相关文件精神,立即启动自评自建工作,认真填报《申报书》。
四、确因无法满足申报要求或其它原因不能申报的专业,应对照专业认证申报要求,系统梳理存在的差距与问题,科学规划两年内专业建设及认证工作安排,并形成书面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张杰,电话:5820,邮箱zhangjie@ujn.edu.cn。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